双良节能发布公告 全资子公司拟签订买卖协议书
双良节能(600481)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2021年9月22日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一”)、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二”)及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三”)签订了《多晶硅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合同约定2022年1月-2026年12月期间买方向卖方采购原材料原生多晶硅料8.22万吨。参照硅业分会最新公布(2021年9月22日)的致密料价格测算,预计合同协议期间总金额约为174.68亿元(含税,本测算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本协议约定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因此金额暂不能确定。本合同预计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采购多晶硅料8.22万吨,参照硅业分会最新公布(2021年9月22日)的致密料价格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174.68亿元(含税,本测算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每月采购数量根据协议约定,允许当月适当浮动。
定价规则:买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作为双方合作的必要条件,本协议的产品单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买卖双方同意在每月25日-30日前参考当期市场价格,确定次月订单的合作价格,并签订月度的《合同执行确认单》,若双方无法就次月合同执行确认单中产品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同意参考当月25日所在周的硅业分会中单晶致密料的成交均价作为单晶致密料的合作价格。
付款方式:以不超过6个月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行业主流的付款方式支付。买方在协议签订后须按协议约定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以保障本协议的顺利执行。在双方遵照本协议内容执行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每月冲抵预付款,未冲抵完毕的预付款作为后续订单的货款。
交货周期:以当月《合同执行确认单》约定的交期为准。付款时间延迟,交货时间相应顺延。
交货地点: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买方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生产使用地点,或买方生产基地就近的港口、码头、铁路货站由买方清站(港)自提,以《合同执行确认单》约定为准,限中国大陆境内。
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挖贝网资料显示,双良节能主要业务分为:1、节能节水系统,包括: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系统等;2、光伏新能源系统,包括多晶硅还原炉及其模块,以及大尺寸单晶硅棒、硅片。